2021年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事流程
辦理事項名稱:
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
辦理依據:
《清遠市城鎮住房保障實施辦法》
辦理條件:
1、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(清城區城鎮居民戶籍);2、清城區行政區域內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。
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提交相關材料:
一、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下列資料:
1.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。
2.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復印件。
3.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員之間贍養、撫養和扶養關系證明的復印件。
4.家庭成員收入以及家庭財產狀況證明材料。
5.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使用權證、其他能夠證明家庭住房情況的材料復印件。
6.合法有效的低保、優撫優待證明材料的復印件。
7.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(二)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下列資料:
1.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。
2.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。
3.錄用或聘用證明材料。
4.畢業證復印件。
5.單位無提供住房的證明材料。
(三)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下列資料:
1.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。
2.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、身份證、居住證復印件。
3.勞動合同復印件。
4.單位無提供住房的證明材料。
辦理時限:
資料齊全后須經街(鎮)、區住保辦二級審核、公示,公示期10天。
收費標準及依據:
免費。